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其他 > 

生育 二胎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71178什么是编号?

生育 二胎

一女未办理结婚证生育一女孩,后与前夫分手,孩子男方养育。

后与一初婚男结婚,现想生育是否可以???是否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咨询者:fa179558江西
[咨询时间:2011-02-2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绍兵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879156295
积分:2679
]
回答时间:2011-02-22 08:00
张绍兵
根据江西省计划生育实施条例,可以再生,并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e-mail:zsb890604@126.com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