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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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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0493什么是编号?

离婚咨询

我44岁因家庭不和,导致我有了离婚的念头,我有一孩子男孩15岁,有一住房使用面积30平方米,妻子的收入700、、800元左右,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的收入在2500元左右,我能有孩子的抚养权吗、我的房子可以给孩子,但我的妻子想要一定的补偿,我想咨询一下我给她多少合理。

咨询者:fa178560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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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聂成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0624837
积分:4569
]
回答时间:2011-02-20 17:42
聂成涛
离婚时,应当进行财产分配。你的条件优越,应该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你在婚姻过程中有过错,比如有第三者,则你妻子有权要求你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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