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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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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0350什么是编号?

再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

我与现丈夫从2000年同居,2005年领结婚证。我与现丈夫从2000年同居,2005年领结婚证我们各有退休金一千多元。

但他一直在外另有工作,收入从月2500元到现在月7000元,我则一直在家无另外收入。

由于是在外地工作,我的生活费用都由他出,每月400元,公用开支由他另付。

我的退休金基本都用在我的小孩结婚生子、我母亲及弟妹的相关人情方面,没有交给他。

我刚与他在一起时他有10万元积蓄,现有100万元左右。

现在因性格方面不和,主要是他认为他多年来一直负担我的生活,心里不平衡,而我也觉得长期这样说也没意思,想分手。

但他说离婚,除了办理手续外其它的免谈。但他说离婚,除了办理手续外其它的免谈请问,如果离婚我有哪些权益。

咨询者:fa178343湖北
[咨询时间:201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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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吴园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3871335844
积分:3084
]
回答时间:2011-02-20 19:07
吴园
婚后所赚的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如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吴律师138 7133 5844。
任克印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3971281960
积分:179
]
回答时间:2011-02-22 14:35
任克印
在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你有证据证明的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配。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给你办理。

武昌任律师 139 7128 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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