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案件。有这样一个案件借贷双方私自约定月利率百分之四,这是高利贷,担保人不知情,在担保书上也没有写利率。
像这种情况,如果法院判定按银行四倍给借款人,是不是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条文?放高利贷本身就违法,这样就是保护借款人。
担保人认为可以只支付本金,最多支付银行的一倍,不知律师们怎么看这事,希望能给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