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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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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9154什么是编号?

房屋产权

95年甲方通过村委协商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户主未更改并由房产局保管。

当时房屋买卖合同由甲方大哥代签,乙方也由亲属代签。

甲方户口在房屋所在村委,乙方是外来户口。甲方户口在房屋所在村委,乙方是外来户口请问是否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房子。

咨询者:马宁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聂成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0624837
积分:4569
]
回答时间:2011-02-17 21:17
聂成涛
如果未变更户主,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子。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2-17 21:19
贾金勇
具体可以电联一下,问题没有说清楚。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2-20 17:34
丁良振
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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