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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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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9122什么是编号?

这样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

我在某社会培训机构从事相关培训工作。老板想出版一本有关培训的辅导教材(正规出版,有书号)。

编书的任务交给了我,同时给我了一份别人编写好但是尚未出版的半成品稿件。稿件中大量都是网上复制下来的文字稿件。我通过编写也基本上是从网上复制并进行适量修改的。

我最后成型的书稿15万字。我想通过与公司签订协议。把我在协议中明确为审稿人,而不是作者的方式规避侵权责任。

请问一下律师,这样是否构成侵权?教材准备全省发行。如果被追究,我只想要2000元的劳务报酬,其余书籍卖出的收益都是归属公司。我是否依然要承担责任?谢谢

咨询者:fa158747河南
[咨询时间:2011-02-1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17 16:49
董杜骄
职务作品的法律责任应当为单位和个人都对外部承担,但是内部可协议分担责任。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2-17 16:51
殷国丰
构成侵权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2-17 16:56
武云飞
答:有侵权的隐患。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02-18 10:46
丁光华
有可能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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