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消费维权 > 

我这样做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68986什么是编号?

我这样做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是农村户口,几年前在农村的房产(有建筑规划许可证)转让给了弟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去年拆迁,我向弟弟要回几平米他不肯,可拆迁后他又同意还我20平米并写了承诺书(只要有几平米就可分房)。

我们以此去申请安置别墅,上级领导说我们太迟了,我们又要求与拆迁户同样的价格购买安置别墅,他们答应为我考虑。

安置别墅于去年12月就分配完毕(还多13幢,待出售),我们一次次要求领导始终不肯给我明确答复,我看得出来上下级领导是在互相推诿。

请问律师:假如我强行住入多余的安置房中来求得他们为我之事的主动解决,这样做我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能如愿吗?

咨询者:fa122268浙江
[咨询时间:2011-02-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17 13:31
董杜骄
问题是拆迁后的受益人只是你的弟弟,现在更改需要与拆迁方协商了。法律上不好解决了。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2-17 14:05
张龙飞
没有过户产权证的名字还是你,你可以此为由申请。
李冬晓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1610395
积分:4341
]
回答时间:2011-02-17 14:25
李冬晓
你强行入住多余的安置房,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你应当依据当时拆迁协议的约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