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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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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8285什么是编号?

追还欠款

我咨询一下.有人欠款三年了.不知去向.刚刚获悉在外地.她没写欠条的时效.有人告诉我让她从新开张欠条写上时效.可是她不开怎么办?我没有起诉.这种情况我去外地找她有没有用.还是先起诉.找法院代理.法院会把她带回来吗?还有此人可能没有偿还能力.应该怎么办那?谢谢!

咨询者:fa175184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2-1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15 20:08
董杜骄
没写还款期限的,20年内都可以起诉的,当然20年太久,物是人非,越早越好。
焦守弘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89250167
积分:4701
]
回答时间:2011-02-15 20:10
焦守弘
这位朋友你好,我国法律规定的时效是2年,是指在2年内没有主张权利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你的欠条如果没有还款日期,那么从你向他索要时候开始计算时效,你应该起诉,至于他是否有偿还能力另当别论,只要进入执行程序,就不存在时效问题了,他什么时候有偿还能力就什么时候还你了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2-15 20:26
贾金勇
建议尽快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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