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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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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7999什么是编号?

我该负什么责任

您好,我是学校的一名管理人员,于2008年11月4日,我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学生当场骂我,由于激动,动手打了该学生一耳光,该学生躲了下,结果打到右眼眶,造成右眼眶骨折。

当时送医院处理,赔了三千左右的医药费后事情结束。

15个月后(2010年2月8日),该生头痛,到医院检查,拍片发现头部左眉骨骨折,病历上写者2月前打球受伤,2月20日到华山医院做开颅手术。

现家长要求赔偿医药费等50万,请问:1、这件案第一次是否已经了结(当时未写协议),如未了结,学校该担什么责任,我该负什么责任。

能保住我的公职吗?

咨询者:蒋先生...浙江
[咨询时间:2011-02-15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2-15 11:09
武云飞
答:如果是由于你的过错造成的伤害结果则由学校赔偿,不过学校可以向你追偿。
有法律纠纷,我来帮您--qq:253491923(咨询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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