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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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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7236什么是编号?

我该怎么离婚

您好!我2008年1月1日与我老公结婚。您好!我2008年1月1日与我老公结婚当年9月生下一女儿,2009年2月起因感情不合吵架我独自回了娘家,后来他一直没找我也没给我电话,我因想孩子给他打电话他也不理会。

二十几天后我接到他哥的电话说孩住院子(有生命危险)。

我马上赶到医院,在医院照顾孩子十多天后出院。

回家孩子依然发高烧,他还是不愿意带孩子去看医生。

我只好把孩子带回娘家医治,现在两年已过去了。

他一直在外打工,我在娘家边带小孩子边打工(这期间他只来过两次,加起来不到十天时间)一直不给我们生活费。

我现在要求他与我们团聚,他还要我再等他三年。

我不愿意等(我们已经没感情了)。我不愿意等(我们已经没感情了)两年来都是我自己赚钱养小孩及自己。

我现在要求离婚,他不肯。我现在要求离婚,他不肯但又不来团聚。我现在要求离婚,他不肯但又不来团聚也不给我们生活费。

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吗?起诉离婚该怎么起诉(须要什么材料,到哪里起诉,须要多少钱)哪位好心的律师帮忙答复一下,本人感激不尽!谢谢!

咨询者:fa173993广东
[咨询时间:2011-02-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聂成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0624837
积分:4569
]
回答时间:2011-02-13 19:03
聂成涛
你可以向你们当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费用不多。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刘博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8929962012
积分:564
]
回答时间:2011-02-15 16:39
刘博
你可以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法院会判决离婚的。现你要向法院提供已经分居两年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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