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信用社按照其正式员工的待遇进行补偿。
我父亲从1956年开始,一直都在农村信用社信用站从事信贷员工作,在这个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40多年,在这40多年里,父亲多次被信用社评为:金融先进工作者和先进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他的业绩一直是我们那一带所有村庄最好的,每年都有几百万的存款.
然而2006年银监会下发了《关于清理农村信用社信用代办站》的通知,许多地方的农村信用站被撤销,信贷员被辞退,但我父亲因为业绩好,被留用,如今我父亲也面临被信用社辞退了。
可是信用社只愿意给干了四十多年的父亲几百块钱的补偿,他们不承认与信贷员的劳动关系,不愿发退休金,真是没道理啊!
信用社没有跟信贷员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几十年来,广大的信贷员已经与之形成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在党和国家极力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信用合作社的这种卸磨杀驴的做法将激起广大农村基层信贷员的公愤,将引起社会矛盾!希望有关部门还大农村基层信贷员一个公道,对这种严重违背劳动法、违背党和国家建立和谐社会的行为予以制止。
谁都不能否认,农村信用社基层信贷员所处的企业地位.劳动条件;福利待遇.工作环境,,及自身资产质量.经济效益。.信用社的社会形象靠的就是基础层信贷员。面对千家万个农户需求事务处置时的业务素质水平;政策知识修养。看贷款发放的调查核实是否到位。非贷盘活个户的信息搜集是否及时准确;。盘非实际操作是否有智慧含量。 一句话.信合运作的支撑点就是行业最辛苦的信贷员。 几十年来靠的就是信贷员的腿。他们肩负着千家万户基础信息的收集。 平均每人每年上千笔个例的贷前调查,贷后检查,到期催收,利息回笼,非贷盘活,等等最具体的农村外务专职下乡跑腿工作。50年来,总希望上级的春风雨露能关怀一下专职跑腿人的条件.如今盼来的好政策
就是没有信贷员的份.。这真叫个一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