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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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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63什么是编号?

军婚离婚问题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当时结婚是因和前男友分手一时赌气所以把现在的老公骗来领了结婚证`他是军人`后来我觉得勉强的婚姻不会幸福`我提出离婚`他就把我和他的电话谈话录了下来`说我有欺婚罪`让我在法庭上见`针对这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离婚以及我得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是怎么算的?

咨询者:张恬恬...北京
[咨询时间:2008-09-2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2388
]
回答时间:2008-09-24 08:25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只有符合法定的离婚过错才承担赔偿责任,你所说的情况不属于法定的情况。
喻利琴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11674054
积分:4819
]
回答时间:2008-09-24 08:29
喻利琴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另外并没有“欺婚罪”这种罪名,而且你并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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