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纠纷,时效两年。
2、需要提供车垫购买发票,作为损失评估依据。
3、律师费双方协商,诉讼费根据标的估计为50元。
4、个人认为车垫按现行市场价评价折旧后计。
5、企业跟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影响追究其法律责任。
6、建议和解解决为宜。
2、需要提供车垫购买发票,作为损失评估依据。
3、律师费双方协商,诉讼费根据标的估计为50元。
4、个人认为车垫按现行市场价评价折旧后计。
5、企业跟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影响追究其法律责任。
6、建议和解解决为宜。
我09年6月底在洗烫店洗汽车垫,领取日期为09年7月初,后因未用一直未领取。
10年年底要用所以我去领取,被告知已被我的朋友领取,店家还翻出来了他们人工手写的记录,于09年9月被我朋友(注无姓名及手机及身份证号等,仅注明某某的朋友)领走。
现洗衣单子在我手上,店家提供不了是我的哪个朋友领取的,及领取当时也没有与我核对事后也没有通知。
(老板于10年10月份左右更换了新的老板,但洗衣店没有更名,仍为一家连锁店)。
我电话打给96315过,他们说追诉时效为一年,我是浙江省。
我想问一下:1、我的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2、如果上法院打官司,我是不是要提供买车垫的正规发票?还是提供带有商家公章的收据或收款单即可?3、如果上法院打官司费用收取是多少?不包括请律师的费用,就是法院收取的?4、我的车垫08年初买的市价为1800,现市价为2800,如果店家肯出500是不是我打官司也只能得到这么多?5、如果打官司我可以就什么事项起诉店家,与前任老板有无关系?6、现商家老板表明他只是尽仁道,愿意出500,500我不在乎,我认为他有义务,我可以这样说吗?其实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就是要一个说法,钱拿不拿得到我无所谓,关键是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