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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算违反购房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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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5793什么是编号?

我这样算违反购房合同吗?

律师新年好:

我于2009年6月与出卖人签订购房合同并付首付,余款分四年付清。我2010年入住。卖方于2009年3月早已办理了他个人房产证,并于2009年7月把此房抵押银行,2010年9月解压。2010年因出卖人其他债务纠纷遭起诉,法院查封他的个人财产时把此房也一并查封。我依法院负责人的要求上交了异议书,说明了购房情况。

按照合同付款项我应于2010年12月25日前交付房款18000元。法院因出卖人有未了的债务纠纷而代收了这笔房款。请问:我这样未把房款交付给出卖人算违反合同吗?

出卖人现以未按合同按时付房款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他这合法吗?

(急!!!望能尽快回复,谢谢!)

咨询者:fa171757江西
[咨询时间:2011-02-1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张绍兵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879156295
积分:2679
]
回答时间:2011-02-11 22:40
张绍兵
你没有违约,不用担心。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e-mail:zsb890604@126.com
信仰法律是权利的根本保障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2-11 12:25
魏国鹏
卖方先存在违约行为,致使你无法把房款给他,你的行为不属于违约,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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