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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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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5351什么是编号?

意外伤害

年前,我们跟水店要了桶水(提前购买的水票),然后送水工人在往饮水机上安装的时候被旁边的东西划伤了左手中指,医院检查后是割伤了中指的筋。

当时我们支付了医药费一千多元。当时我们支付了医药费一千多元年后,这位工人联系我们要求赔付误工费。

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是谁的责任?医药费,误工费我们是不是应该支付

谢谢,为盼。

咨询者:fa171554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亮律师
[地区:山东-淄博市
手机:13508951909
积分:270
]
回答时间:2011-02-10 13:55
张亮
送水站的责任,和你们无关
田树森律师
[地区:山东-德州市
手机:13953477326
积分:325
]
回答时间:2011-02-10 16:38
田树森
需要查明事故的责任,如何引起,如果送水工与水厂形成的劳动关系,你则没有赔偿责任。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02-10 21:40
于家亮
应当有送水工人,所在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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