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自生下来,父母离异,由姥姥、姥爷抚养成人,直至成家,期间母亲未尽过任何义务,现姥爷去世,留有住房一套,姥姥无生活来源,只有一个子女就是我朋友母亲,虽然在照顾姥姥,但是由条件的,而且是不满足的,先是将房子闹到手,随后以照顾姥姥为名,向我朋友索取每月生活费,我认为她有退休金,完全有能力照顾,为何要向自己的儿子要姥姥的生活费。
这样的母亲可以与她断绝母子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