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我老公开车回家,一人骑电动车超车,正好对面过来一大卡车,当时老公就给这电动车让路,还使自己的车撞到路边树上。
如果不给让路,电动车就可能会被大卡车给撞了。
当时我们的车尾把电动车带了一下,人从电动车上摔下来。
事故现在动了,我们把人给送医院,我们也花了钱。
这责任不全在我们。这责任不全在我们现在这电动车的人要我们赔钱,只是骨折。
他要让我们赔他一年的工资两万多,我们没答应,主要是车还在交警队扣着。
这人现在起诉到了法院。这人现在起诉到了法院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现在去外地了,当时车上还有其他人,可不可以做为证人,还有像这样的情况最后按照法律程序我们能赔他多少?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