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父亲投资了一项修路的工程,是股份制的,总共投资三万元,2009年未取得分红,2010年给了五千,那人说给了一万,当时也没有签字也没有任何收据,只在自家的帐本上记了一句话:投资返还五千,只属了年份.本工程的所有帐目都在那人手里,当时给钱还没有旁人在场,我们如果打官司从哪方面找有利的证据,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请律师朋友们帮帮忙,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