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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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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3894什么是编号?

朋友借钱不还

我朋友借我1万块钱写了字据给我 这样写的 “2010年10月一日我有急事借某某一万块钱到2010年12月26日还 到时还不了 加倍到2010年12月31日还,以止做证据。

借钱人某某

这样是否我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补充说明:
可以到了时间她没有还
咨询者:fa169685广西
[咨询时间:2011-02-0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陈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71009271
积分:1856
]
回答时间:2011-02-06 14:32
陈微
根据字据的内容看,已经确定了还款期限,你必须在还款期之后的两年内提出要求对方还款的诉讼,或者以其他可以证明的方式证明你曾要求对方还款,否则可能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法院帮助你拿回借款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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