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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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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3768什么是编号?

家庭婚姻

女方不是安徽宿州的男方是安徽宿州人如果女方起诉男方开庭在女这边还是男方那边?

咨询者:fa169530江苏
[咨询时间:201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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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陈建良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5300531077
积分:2994
]
回答时间:2011-02-05 20:54
陈建良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一般情况下是原告就被告。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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