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王某前年初借了别人的钱,由我作了担保。
由于王某找不找,债主最近找了并一直缠着我要找王某。
我已经过了担保期限,但是为了不让他再找我,经过协商,给债主一点补偿让他不再找我并签个协议,协议中是不是要写明免除我担保责任,如果写了会不会又重新担起担保责任,他再起诉怎么办?请问律师,这份协议怎么写?写后需要见证人或公证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