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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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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189什么是编号?

以房抵债

律师您好:b公司欠c公司款项45万元,法院判决以b公司的一层四楼的生产用房

等值抵偿,(此房无房产证土地证,只有1988年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和出于城建

档案馆的用地证明,现基本空置,楼道有少量闲物),但b公司一直未交付钥匙

和建设工程许可证。而c公司欠我50万元,并准备以上述房产抵偿给我。请教:1

,b公司未有交付的情况下,c公司能否将其处置给我,2,如果可以的话,因b公

司不配合交付,我方是否可以破门而入,这样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3,如上情

况,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实现以房抵债给我?

公民自行(强行)占有应执行而未执行的房产(未取得钥匙房产证土地证),属

于什么行为?有什么法律后果?

咨询者:zszs001广东
[咨询时间:2009-04-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谢灿荣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3902840371
积分:4346
]
回答时间:2009-04-14 17:28
谢灿荣
如经法院判决结案的话,所有交付手续均应通过法院办理,且由法院发出裁定书裁定以物抵债.否则,都是不合法的.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1264
]
回答时间:2009-07-04 15:23
如经法院判决结案的话,所有交付手续均应通过法院办理,且由法院发出裁定书裁定以物抵债.否则,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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