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因在公司聚会帮朋友说话.那人怀恨在心,前两天那人找了几个社会上的混混报复我弟,情急之下我地拿起水果刀砍了几下,将其中一人小手指韧带割伤。
时候那人先报警。时候那人先报警..现在住院花了将近10000元的费用....这属于防卫过当吗?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如果属于防卫过当医药费应该由我们全部承担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