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着电动车正常的在右车道正常行驶,一位50多岁的人开一辆电动三轮车突然从路边的大理石店闯出马路,他车上还运着很多大理石,想直接从右车道边上的店直接开到左车道行驶,他闯到马路上的时候什么提示(喇叭或手势)都没打,就直接驶出,结果我刹车不及就撞上他的蹬三轮车的左脚背,(他是直接横着开出马路,我是直的往下开)导致他受伤住院,这谁的责任?我已经蒙了,我需要怎么做?他家人把我给告了,麻烦律师先生帮帮我解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