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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为六个月,三年的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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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为六个月,三年的合同合法吗

刚进家新公司,合同期为三年,但试用期要六个月,请问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咨询者:fa166612上海
[咨询时间: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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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喻利琴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11674054
积分:4819
]
回答时间:2011-01-27 14:50
喻利琴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长短限定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因此你说的情况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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