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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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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1081什么是编号?

纯属意外

各位律师大家好:今年夏天我在外地打工,洗脸时往脸上泼水的时候曲肘碰到一个工友的耳朵上,当时带他做检查医生说是耳膜破了。

后来看病一共花了2000多元,我先后给他1200多元。

请问律师我在这件事情上应该负多大责任?应该补偿他多少钱?

咨询者:fa166018山东
[咨询时间:2011-01-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1-26 10:39
韩明
有没有打逗呢?看具体情节来判断对方是否有过错,否则你应承担全部责任。应该赔偿除医疗费用外,还有交通费用、误工费用等。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1-01-26 10:50
于柱
你全部责任,洗洗脸也能伤人,你也太厉害了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1-01-26 11:14
单薇
在正常的情况下,你在从事民事行为时,有相应的注意义务,要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伤害到其他人,同时,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义务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侵害。在你所说的事情发生过程中,应该说对方也应该注意,所以具体的责任划分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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