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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合同有出入能否作为无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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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0990什么是编号?

一式三份合同有出入能否作为无效认定?

签卖房合同时,受中介一时忽悠,在一式三份的合同上签了字。

后来清醒后,发现自己所持有的合同格式和经复写纸写下的内容不一致。

(三份合同是格式合同,用复写纸来写其中空白部分)。

请问这种情况能否作为“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达”情况的合同无效认定?谢谢。

咨询者:fa165910山东
[咨询时间:2011-01-2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1-26 10:24
孙湖
我认为:行。是显而易见的欺诈!
宋晔明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05464031
积分:1332
]
回答时间:2011-01-26 10:29
宋晔明
不是无效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1-01-26 11:17
于柱
可以的,如果内容有重大差异可以认为对方是欺诈或者你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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