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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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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0830什么是编号?

辱骂他人

今天我中午点外卖 对方说20分钟后送到 我说可以 但是过了40分钟还没送到 因为我下午要上班 所以我就打过去电话 说要是饭没做 就不要了 对方说可以 然后就挂了电话 后来我就上班去了 同时我电话没电了 可是我到了公司后 打开手机 收到该饭店一条短信 说妈b的 老子给你送外卖 不要还关机 你不得好死 我看见后非常生气 您说他属于侵犯我名誉权么?

咨询者:fa165711北京
[咨询时间:2011-01-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1-25 16:30
武云飞
答:属于侵犯人格权的行为,具体来说就是侵犯你的人格尊严,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找起公司领导投诉。
武云飞律师于 2011-01-25 16:5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1-25 16:43
韩明
没有侵犯你的名誉权。认定侵犯名誉权须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你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影响到社会公众对你的评价。如果对方仅仅是针对你进行短信谩骂,而未传播给第三人,没有影响到社会公众对你的评价,没有侵犯你的名誉权,但这种行为侵害了你抽象的人格尊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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