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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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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024什么是编号?

工伤认定

我于2009.02.20日在上班期间工作时下颚撞在机器上,当时脖子非常疼痛,但休息了10几分钟有所好转,也就没在意,就继续上班,但过了2天后疼痛越来越严重,就请假去了医院检查,当时诊断结果是头部环关节位置不正{以前没有出现过脖子疼痛症状}是2009.02.22日去的医院,但当时拍的x光片看的不太清楚,初步就上面诊断结果,但也没确诊,就建议我在去做个和磁共振,说那个做出来看的不交清楚和详细,我就叫了费用,但做和磁共振要进行预约,我被排到了2009.03.01,之后我就回公司上班一直到03.01去做.03.02去拿结果,在到医生那里去就诊,03.03确诊是头部位置不正,我就从2009.03.03日开始请病假,我到2009.03.23日向公司提交的工伤申请报告,公司也去医院调查过,事实是因头部撞击引起的病发症,但公司最后说我因申报工伤日期以过为由给我不报工伤,你说这样合理吗?我提交的报告我们部门科长,经理都已经批过了,但行政科说我的申报日期以过!!!?

咨询者:806268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04-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仁东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3936246110
积分:3742
]
回答时间:2009-04-11 07:54
张仁东
单位的做法无法律依据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1264
]
回答时间:2009-07-04 19:03
单位的做法无法律依据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7-11 12:10
魏国鹏
单位的做法无法律依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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