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扬州工地上打工,在2010年10月5日下班时从工程车上摔下来。
导致脑出血,右手手臂骨折,肋骨骨折两根。导致脑出血,右手手臂骨折,肋骨骨折两根到现在在医院里住院三个月了,但头部在吃饭时还痛,手臂也还不能完全抬起来。
现在老板又要叫他出院。现在老板又要叫他出院说最多陪赏我两万元。现在老板又要叫他出院说最多陪赏我两万元如果我要以法律程序应该怎样去问老板要求陪赏多少钱呢?请专家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