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教师病假问题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59378什么是编号?

教师病假问题

我是一名教师,得了精神分裂症,医生给开了三个月的住院治疗,但是由于住院不方便,所以只住了8天,就回家治疗休养了。

请了两个月的假后就上班了。请了两个月的假后就上班了学校根据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条例以及教干开会,认为除去住院期间,所有的请假都是事假,请假要扣除当天所挣的工资【除住院】,也就是全额工资。

请问这是否合理呢?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

咨询者:fa163757山东
[咨询时间:2011-01-2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01-21 17:34
于家亮
你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

1
宋晔明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05464031
积分:1332
]
回答时间:2011-01-21 16:11
宋晔明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