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在公司上班的,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3年至今公司已累计拖欠我工资8个月及出差费30000元,也不给我结算。
我去过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我去过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公司给劳动监察大队说公司没钱。
他们也没办法。他们也没办法这事就搁置。他们也没办法这事就搁置现因为我要工资,就给我无限期放假,但公司90%的员工在上班,我们放假也没有最低生活费。
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