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江苏省高邮市人)1949.5出生,1968年参军,1971年部队复员在煤矿井下工作16年,后转业到地方工作,1998年2月,因单位效益差,由单位统一办理内退手续。
今年去办理退休手续,才知道特殊职业可以提前退休,我们个人多交了至少5年的养老金,还少领取5年的退休金。
我想咨询;1我们多交的几年钱白交了嘛?可以退回吗?2如果不好退回,那我父亲与跟他同样性质,但提前5年办理手续的原来的同事退休金领取标准一样嘛?3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应谁负责?电话:13921929001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