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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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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8244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我单位在未和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将我的房子(有房产证)交给了地方政府,政府又挂牌把土地及附着物拍卖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拆了我的房子,请问开发商有无过错,应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因该把谁当被告。

咨询者:fa162194陕西
[咨询时间:2011-01-1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金度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309254411
积分:1048
]
回答时间:2011-01-19 14:19
金度
你好!你应该找单位索要赔偿,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029-84503788,西安金度法务,西安市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西区2918室,祝您愉快。
李清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709116374
积分:760
]
回答时间:2011-01-20 11:30
李清
开发商是通过正常程序购买的,没有过错,侵权人是单位,应招单位索赔。
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李清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709116374
qq:144816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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