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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赔偿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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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8167什么是编号?

故意伤害赔偿及诉讼

您好,我的亲戚被人用啤酒瓶打伤,当时在医院缝针48针,伤口集中在上下眼睑、额头及头部。

现在已出院,出院报告显示面部上下眼睑处伤口28cm,头部10cm,并且下眼睑无法活动且非常影响面容。

我想首先请问,这个伤情大约能构成轻伤还是重伤?如果诉讼能够判几年?

其次,打人者为19岁男性,其父母在派出所提出不想刑事诉讼最好能够私了,我想咨询这个赔偿额度能够达到多少?现在对方提出3—5万元,这个金额是被害人完全无法接受的,希望律师能够给我一个参考标准。

再次,如果私了不成,走诉讼,请问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谢谢律师了,请帮忙。

咨询者:cashshen安徽
[咨询时间:2011-01-1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1-18 15:02
董杜骄
应该进行法医鉴定了,这伤轻不了的。先鉴定,然后再谈赔偿。
周启安律师
[地区:安徽-芜湖市
手机:18226754276
积分:219
]
回答时间:2011-01-21 11:42
周启安
查一下《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具体符合哪一种,没法准确告知。如果构成轻伤,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该可以的】。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仅仅是希望对方给与经济赔偿,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以,但是应该做一下鉴定,确定具体的赔偿方法和数额。
芜湖 周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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