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1月16日下午被一辆机动车给撞了 我是非机动车(电动车) 当天下午觉得不是非常严重 就去医院做了简单的骨头拍片
昨天1月17日 我跟那个司机去交警队处理了这件事情 对方也赔偿了我的医药费 跟误工费 但是昨天回到家晚上身上很疼痛 如果我现在再去医院看 对方还应该赔偿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