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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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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7757什么是编号?

同居问题

男女双方同居三年未办理任何手续,曾生育一男孩,没有带好。

女方三年后提出分手,是否还要走法律程序。女方三年后提出分手,是否还要走法律程序女方当初收受男方的礼金是否要退回。

咨询者:fa161535江西
[咨询时间:2011-01-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现兵律师
[地区:重庆-南岸区
手机:13368109118
积分:919
]
回答时间:2011-01-17 16:38
王现兵
因为分手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但是关于孩子的抚养和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法院受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1-17 17:00
魏国鹏
彩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予以返还,法律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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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1-01-17 17:26
陈胜法
双方协商解决,不行,财产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礼金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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