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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土地资源争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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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756什么是编号?

有关土地资源争分的问题

家父在二十年前与别人互换了一块地,当时在两家的土地证上都有登记。

但最近那人家看到那块地旁边新建了公路,想争回去。

但那人家拿不出土地证,想要直接争过去。但那人家拿不出土地证,想要直接争过去我想就此咨询一下律师!谢谢……

咨询者:何文强...北京
[咨询时间:2009-04-05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晓琼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501303580
积分:116
]
回答时间:2009-04-05 22:12
陈晓琼
只要当年互换的土地没有到期,就应当履行,“那家人”是不能夺回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一有关规定,你可要求那家人继续履行合同。
结识一位律师,您会一路平安。

回答

1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0
]
回答时间:2009-04-08 21:53
家父在1985年与同村一户人家互换了一块地,当时只是由家父起草了一式两份的互换证明,当时由于彼此关系好而且又不知一个有效地证明的重要性,对方没有签名,但当时有证明人在场,而且98年政府登记土地财产时我家的《土地证》上填的是互换后的那块地,对方登记的肯定也是互换后的地。现对方看到那块地的商业价值很高,欲争回去,叫他拿《土地证》出来,他说不见了,他说他登记的是他原来的那块地,显然是假的。在未经家父许可的前提下私自在那块地里种了玉米。请问对方欲争回那块地是否合理?家父该如何很好的处理此事?我方胜算几何?因当地政府办事不力,故特此征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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