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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5719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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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些事情咨询下.本人男!2010年1月30号经邻居介绍与同庄的一女子定亲.定亲后没多久她就外出打工.一之也没联系!直到2010的中秋节她回来了.家里也没有问我两的意见!就说要帮我们两把事办了{也就是结婚}.经过十来天的相处!感觉不适合!我就要退了!定亲时给女方1万元见面礼.开始说退给我的!可现在又不退了!要是打官司可以要回来吗?

咨询者:fa158904安徽
[咨询时间:2011-01-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1-11 20:12
韩明
可以要回来的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1-11 20:14
董杜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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