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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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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5646什么是编号?

婚姻离婚

由于年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结婚后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发生夫妻关系后来由于女方提出夫妻关系,后来当男方实施时遭到女方拒绝。

从此女方回娘家一去不回。从此女方回娘家一去不回她提出要求要离婚但是由于结婚前给女方的聘礼钱达到3w多男方也欠下许多钱。

当男方朝女方要钱时遭到了拒绝不给。当男方朝女方要钱时遭到了拒绝不给请问女方是否有诈骗的行为。

他应付法律责任吗? 钱能否要的回?

补充说明:
女方不给钱呢?
咨询者:fa158827河北
[咨询时间:2011-01-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1-11 16:41
殷国丰
钱可以要回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1-11 17:12
魏国鹏
双方虽然结婚了,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彩礼,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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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1-11 17:26
董杜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王红梅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1136387
积分:2545
]
回答时间:2011-01-12 15:17
王红梅
可以要求,但是举证可能比较困难。不一定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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