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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分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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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4548什么是编号?

能分房产吗

婚房是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本是男方的名字,在婚前的几个月时,男方将贷款一次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十分之一)。

在婚后数月后,女方发现男方在婚前有负债,在婚后已还部分欠款(女方不知道的情况下,男方偷偷还的),男方说,是因为结婚才有的负债,(但欠条并不是男方签的字,是男方母亲签的字)。

女方说,既然资金紧张,为什么要还清贷款?现在,男方要求用共有财产还债务,女方是否可以拒绝?如果离婚,女方是否会有债务吗?能要求分房产吗?

咨询者:fa157506天津
[咨询时间:201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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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1-08 11:07
韩明
欠条是男方母亲签的字,当属男方母亲的债务。该债务用于男方婚前还贷,应为男方母亲对男方的赠与,形成了男方的个人房屋财产。而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非日常生活所需应由双方同意,女方可以拒绝用共同财产还债。一方婚前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前提是婚前举债用于共同生活。虽然该房屋用于共同生活,但仅婚后数月,如果离婚的话,用于共同生活的比例很低,女方即使被认定为负有债务,也不会很多,而且可以向男方追偿。房子属男方个人财产,要求分割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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