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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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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4437什么是编号?

是否有权撤销

2010年4月份的时候被人打了,现在想解决,可是被告知派出所已经撤销了,请问派出所有权吗?还有一般国家规定的误工费是多少钱一天,陪客多少钱一天。

咨询者:fa157381江苏
[咨询时间:2011-01-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欣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945005509
积分:4656
]
回答时间:2011-01-07 20:25
刘欣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1-07 22:25
魏国鹏
派出所是国家司法机关无权撤销案件,你有权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为你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误工费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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