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朋友去年给我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我自己供按揭,购房合同是写的我的名字。
但是今年得知该套房是我男朋友违法所得的财产购买。
现在公安机关已将该房屋的购房合同等资料扣押。
因为我是属于善意无偿取得,请问该套房屋是否还属于我的名下?或者在什么情况下该套房屋仍然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