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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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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3693什么是编号?

交通肇事

我开车撞倒了人,左侧眉骨下方缝了针,牙齿掉了2颗.马上就住了院,大概有13天.经过检查被撞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事,他们要求赔偿14500元,后期治疗牙齿的钱还不算,这个合理吗。

咨询者:fa156500湖南
[咨询时间:2011-01-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田洪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944200
积分:14799
]
回答时间:2011-01-05 21:30
田洪涛
你好,要求对方提供证据,否则不予接受。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1-05 22:23
魏国鹏
你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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