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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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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332什么是编号?

招标投标

您好,陈律师。您好,陈律师我刚到一个新公司,负责配合一些招标投标的工作,可是我发现,公司在商业投标中一惯使用陪标方式,牟取中标,且合同量很大.我自己总感觉心里很不踏实。

请问陈律师这属不属于违法,一般负什么责任和处罚?真的相关部门追究下来,我会负责任吗?

咨询者:fanren辽宁
[咨询时间:200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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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宋铁军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704098865
积分:3016
]
回答时间:2009-03-29 09:10
宋铁军
你公司的行为实际上招投标中“围标”的一部分,所谓“围标”通常是指某个投标人通过一定的途径,秘密伙同其他投标人共同商量投标策略,串通投标报价,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以非法手段赢得中标的一种违法行为。围标行为的发起者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标人”。

该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对此规定漏洞较多,取证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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