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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场打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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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3160什么是编号?

关于一场打架事件

前几日我和一名同学发生口角,进而发生了打架事件。

当日在青岛的三甲医院并未验出任何问题,而他回胶南在二级医院验出了300多元医药费并要求赔偿,请问合理么?

补充说明:
写错了 不是300 是3000 在三甲医院没查出任何毛病
咨询者:fa155875山东
[咨询时间:2011-01-0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1-04 15:40
董杜骄
如果不认可,可以让对方诉讼到法院,由法官判决吧。
殷宗伟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3820192510
积分:806
]
回答时间:2011-01-04 15:52
殷宗伟
首先事件发生后应报警,由警方指定看病就医医院。如未报警,在原医院未有问题,事后自己又擅自转院治疗(如未有原医院需转诊治疗的证据),你可拒绝赔偿的,因属扩大损失由其自担。协商不成让其诉讼解决,你积极应诉即可。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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