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可以证明这份土地是归你享有使用权,该份协议是效力待定的。也就是只有经过你的追认才有效。
若你证明不了土地是你具有使用权,则该协议是有效的。
土地的权属证明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为准。你所叙述的情况你很难胜诉。
若你证明不了土地是你具有使用权,则该协议是有效的。
土地的权属证明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为准。你所叙述的情况你很难胜诉。
律师你好,我村于2001年为每位村民分口粮地0.4亩。
今年区里要以租代征的形式租用我们的口粮地修路我,不同意也没签协议,但是村里在我不在家里不知情的情况下说服我母亲在协议上签了字,并拿了当年的地租。
分地时我25岁还没结婚,户口还在我父亲的名下,所以地亩册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于3年前去世了,我的户口也从我父亲的名下分了出来,自己一个户头。
请问我母亲有权利代表我在协议上签字吗?这份协议有效吗?如果没有效我该起诉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