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他们侵犯你的隐私权,够不够犯罪有一定的标准,并非他们说了算。
大家好:
我是天津南开区的一个公民,在2009年2月份开始至今陆续在自家大门上发现一家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用不同方式张贴在门上的通知书,上门有我的姓名,详细的身份证号码,银行的卡号,同时我的家庭地址也公布于世。
事情是这样的,我办理了一张建设银行的信用卡,由于工作原因,延误了还款时间,以往都是银行往家中邮箱投寄,这次是直接往大门张贴我的个人隐私信息,楼里很多邻居都看见了我的这张耻辱通知!我感到非常的难受,无脸见人!不知道大家怎么想我,我曾在第一次张贴后电话和他们联系过的,对他们工作方式提出了建议,并且我的还款金额和银行和我说的有很大的差距,我现在还欠款银行970元,但该公司在通知书上还说我欠款3100元整!我非常不理解!是银行说的对呢还是他们说的对呢?
3次的他们张贴行为彻底把我搞的很没有颜面,无法面对街坊邻里!我再次大电话和他们说明请立即停止对我个人隐私的公开,他们说还要继续,有办法叫我想去,我只有询问你们我是不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还给我一个清白呢!
首先我感觉他们已经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权利
其二我的名誉权
其三在他们的通知函里明确说明了我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我感觉这个应该是由司法执法机关来说的,他们做为一个有限公司没有权利说我已经犯罪,这点我很不明白!
希望律师可以帮我解答!我要起述这家公司和建设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