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需求解决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52431什么是编号?

需求解决

我因工伤事故曾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交通肇事人根据经济条件赔偿5万余元,后就工伤赔偿经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在应得部分中扣除了肇事人赔偿的5万余元,因我不懂法,当时未提出异议,仲裁部分至今一年余已得到赔偿,近期得知同一类案件,仲裁委员会没有扣除交通肇事人赔偿部分,现在我还能否要求原工作单位就该扣除部分予以赔偿,还能否通过什么程序得以解决,法律依据是什么。

补充说明:
原来不懂法律 仲裁部分至今一年余已得到赔偿,现在就扣除部分有没有其他法律渠道得以解决
咨询者:lixiaoyi...河南
[咨询时间:2011-01-0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1-01-02 10:20
唐康
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1-02 10:20
魏国鹏
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都是你的权利,不存在重复的问题,你可以获得双倍赔偿,法律没有对此进行禁止,所以仲裁进行扣除5万元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应该申请法院撤销仲裁的裁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01-03 07:10
丁光华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