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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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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2367什么是编号?

婚姻财产分配

结婚十六年,住的是以公公的名字建的私房,我曾参与本房的一些装修,我与我老公离婚(女儿归我),请问我和女儿有权居住吗?

补充说明:
是农村房。如果拆迁,我与女儿能分到房子吗?谢谢!
咨询者:fa155009江苏
[咨询时间:2011-01-0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1-01 22:30
吴君瑜
如果离婚后无地方居住,可以让男方提供居所予以协助。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分不到。
吴君瑜律师于 2011-01-03 12:2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潘学平律师
[地区:广西-柳州市
手机:13737216352
积分:1696
]
回答时间:2011-01-01 22:39
潘学平
如果是家庭财产你们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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